索引号 11320925014387605J/2021-05217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1-10-08
文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落实“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政策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精神,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从即日起针对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下同)启动“2021年度已签合同的借款金额提升”(以下简称“提额”)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提额针对2021年1月1日(含)后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明确为: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对于需要提升助学贷款额度的同学,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系统进行提额申请。需要提额的同学需要在10月22日之前申请,每人仅能操作一次。大家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在工作日拨打国开行客服电话95593、建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515-86216039咨询提额相关事项。希望同学们能利用好国家贷款政策,勤奋学习,报效国家,服务人民。

附件:2021年度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助学贷款提额操作手册.docx


建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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