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压紧压实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
三、制定过程
2021年8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盐政办发〔2021〕57号),根据县领导要求,县交通局负责《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9月13日形成初稿并征求我县相关单位(部门)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三个部分,聚焦企业管理、运输工具、重要设备、从业人员、运输环境五个要素,构建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主要任务分别从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管理、全过程管理、异地经营管理、运输车辆船舶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监管执法、协同管理、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保障、信息化管理等十一个方面做了重点明确。明确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关联阅读:建政办发〔2021〕10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