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840/2021-0497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1-10-31
文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建湖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建湖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江苏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82号)和《盐城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20〕50号)文件精神,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提高效率效能,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本《实施方案》。

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二、综合监管与以往监管模式的区别

综合监管转变了既往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加强党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坚持谁主管、谁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衔接、协同配合的监管协调机制。

坚持依法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监管。积极探索新型健康服务监管办法,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完善对相关新技术的审慎监管机制。

坚持社会共治,公开公正。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专业化组织、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效能。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提升执法效能。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县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提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进协同监管、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开展信用监管、强化风险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强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监管、加强药品耗材大型医疗器械采购和使用监管、强化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强化医疗保险的监督和控费作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和强化健康产业监管等16个方面的任务,通过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确保监管长效有力。

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监管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建立监察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为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铺平道路。


关联阅读:建政办发[2021]11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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