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23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1-11-23 17:06:40 浏览次数: 字号:[ ]

序号单  位地  址案  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文号
1建湖县栩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建湖县芦沟镇淳化村废机动车拆解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并投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38.385万元盐环建罚〔2021〕29号
2李怀生(建湖县栩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建湖县芦沟镇淳化村废机动车拆解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投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罚款人民币9.35万元盐环建罚〔202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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