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公安局牵头制定了《建湖县一般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建湖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湖县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制定过程
县公安局于2021年4月份启动《预案》编制相关工作。2021年5月,编制完成《预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5月27日,向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取6份意见和建议,均采纳。2021年8月20日形成《预案》(送审稿)。2021年8月23日,《预案》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1年9月7日,经县政府批准,《预案》正式印发并实施。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共8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简述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标准及工作原则。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成立了成立建湖县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明确了27个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区)的职责分工。第三部分,预警预防。明确了事发镇人民政府(街道、区)和县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动态管理预警信息。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具体流程。第五部分,后期处置。提出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置、事故调查、总结评估工作具体要求。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措施。规定了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保障体系建设要求。第七部分,奖惩。规定了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或责任追究的具体条件。第八部分,附则。对预案中出现的部分用语含义进行了解释。
关联阅读:建政办发〔2021〕9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