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
联 系 人:胡 飞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镍氢及圆柱锂离子电池项目(本次环评:圆柱锂离子电池)
建设单位:江苏量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高新技术经济区崔墩路6号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正负极配料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正极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VOCs管道收集后经“NMP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注液涂油过程产生的VOCs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和表6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型规模标准。
3、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部分纯水制备浓水,接建湖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过初沉池+调节池+芬顿氧化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中间水池+砂滤器+回用水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清洗工段。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同时做好车间隔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