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05/2021-0019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1-02-25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2021年县城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按期完成县城房屋征收年度目标任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实事工程的顺利实施,着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江苏省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政发〔2011〕91号)

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11〕210号)

4.《建湖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建政发〔2012〕04号)

三、形成过程

县重点办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深入现场调研,学习周边县市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形成《2021年县城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2021年,县城完成房屋征收2690户、约45.86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27.18万平方米,集体土地18.68万平方米。

1.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计划征收盂兰河道整治,西塘河风光带(建北桥--宁湖桥)等2个地块,完成房屋征收8.7万平方米。

2.棚户区改造地块房屋征收。计划征收原纺织厂危旧住宅楼改造地块、总工会东湖中路西侧地块、湖中路西杨楼沟北侧地块、德容装饰城东冠华路北侧地块、太平路东冠华路北侧地块、太平路东森达路北侧地块、湖中路西刘家墩路北侧地块、家乐福南侧、观湖壹号西侧、站前路北侧(钟庄街道段)、湖景人居东侧、实验小学(西校区)东侧、中央华府东侧(集体)、森达小学东侧、预留项目用地等15个地块,完成房屋征收37.16万平方米。

三、征收工作任务分工

县重点办:负责县城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政策制订、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查考核、信息化管理、补偿协议审查复核、安置结算等工作。协调指导街道、部门和单位做好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动迁工作,负责街道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的前期准备、腾空验收、安置结算等工作。

近湖街道:在县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将搬迁地块所涉村居、社区干部全部编入工作组,具体负责近湖街道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动迁工作,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动迁工作。

钟庄街道:在县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将搬迁地块所涉村居干部全部编入工作组,具体负责钟庄街道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搬迁工作。

塘河街道:在县城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指导下,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将搬迁地块所涉村居干部全部编入工作组,具体负责塘河街道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工作,配合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动迁工作。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县住建局、近湖街道、钟庄街道、塘河街道、县重点办等征收主体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县城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实施。被抽调到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脱产工作,原单位不得随意调换。为保证县城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每个征收项目都要成立项目指挥部,研究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广泛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城乡建设的美好蓝图,宣传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省、市、县的房屋征收政策,及时报道征收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着力营造浓厚的征收氛围。继续推行征收购房优惠制度,动态完善“房产超市”房源,鼓励、支持各镇(街道、区)农房改善群众及县城房屋被征收(搬迁)人选择购房安置,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良性发展。要坚持登门入室做好思想工作,宣传“房产超市”优惠政策和“结算凭证”操作流程,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用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对房屋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依法规范征收。房屋征收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各街道、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有序地做好房屋征收工作。要按照法定程序选定评估机构,严格履行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面积,对房屋的合法面积、用途、土地权属的确认和依据在征收现场和网络平台予以公开;强化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补偿协议审查复核,确保房屋征收工作规范有序。

4.合力组织推进。指挥部要发挥牵头协调、指导职责,近湖街道、钟庄街道、塘河街道要履行好征收主体责任,负责各自属地范围内的征收工作。住建局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定程序的履行,县法院、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被征收人或其社会关系人是县级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由相关单位包干负责,重点突出“五包”,即包入户调查、包协议签订、包腾空让房、包安置结算、包信访稳定。

5.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对县城房屋征收工作的督查,及时通报县城房屋征收工作及进展情况。指挥部抽调的所有工作人员工作实绩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由指挥部统一组织考核。将参与县城房屋征收工作纳入相关部门、街道年度考核个性化指标体系,根据目标责任要求,强化部门、街道工作职责,确保按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县城房屋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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