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名称:建湖县上冈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上冈产业园位于建湖县上冈镇,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串场河及人民路,南至老潭洋河及盐淮公路,西至临盐高速(规划)以东150米,北至复沙线及黄沙港向南1公里,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3.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0年-2030年。基准年为2019年(部分数据更新至2020年)。
产业发展定位:新一代汽车零部件、高端智能机械装备和生产性服务业。
产业布局: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七组团”的空间结构。
“ 一心”:结合现状园区管委会,形成集生产研发中心、综合商办中心和行政中心等设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服务整个园区。
“两轴”:为沿盐阜快速通道形成的南北发展轴和沿纬三路形成的东西发展轴。
“七组团”:整个园区以盐阜快速通道、纬三路、串场河和纬五路为界分为7个组团,包括1个公共服务组团、4个工业组团、1个物流组团和1个生活配套组团。
(1)环境空气:根据《2019建湖县环境状况公报》,建湖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为PM2.5。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监测期间评价点位的TSP、铅及其化合物(Pb)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As)、镉及其化合物(Cd)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二级标准,铬及其化合物(Cr)满足前苏联CH245-71六价铬(以CrO3计)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HCl、硫酸雾、甲醛、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苯酚满足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限值要求,二噁英满足日本标准。总体来说,园区现状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周边河流黄沙港、区内河流和纳污河流串场河断面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SS指标符合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三级标准。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的地下水中pH、碳酸根、碳酸氢根、挥发性酚类、氰化物、六价铬、铅、镉、铁、锰、铜、锌及细菌总数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Ⅰ类标准;钠离子、氯离子、硫酸根、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及氯化物能达到Ⅱ类标准;氨氮、硝酸盐、砷、汞、总硬度及溶解性总固体能达到III类标准。根据舒卡列夫分类图表,确定地下水化学类型为确定地下水化学类型为42-A,即SO42-+Cl-钠型水-A。
(4)声环境:监测期间各评价范围内居住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工业区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0米区域内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5)土壤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相应的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及《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6)底泥环境: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上冈污水处理厂排口底泥中Cu、Pb、As、Hg、Cd、Ni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1)大气环境:规划期末上冈产业园排放的SO2、NOx、PM10、二甲苯、非甲烷总烃、HCl、硫酸雾、甲醛、苯酚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环境:园区废水经企业预处理达上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上冈污水处理厂。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园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污水厂排口串场河的水环境功能。因此,园区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根据噪声预测结果,规划地块开发建设后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但规划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社会生活、工业生产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及区外相应功能区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4)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正常情况下,在区域内企业的污水预处理站防渗措施到位,污水管道运输正常,污水基本上无渗漏的条件下,区域发展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非正常情况下,若园区内企业未落实污水处理池防渗措施,则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另外,污水处理池发生开裂、管道发生破裂,将对地下水造成点源污染,污水可能下渗至包气带以下从而在潜水层中进行运移造成污染。上冈产业园内企业项目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易发生泄漏的场所地面均需进行防渗处理,在此基础上,园区对潜水含水层的地下水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园区内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相应筛选值,区域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会造成危害和污染。区域规划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域的总体绿化工作,在此基础上,区域规划实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园区的规划开发建设改变用地的土地利用类型,临时性或永久性侵占将改变土地原有的生态服务功能,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有效增加植被覆盖率、人工建筑对城市生态绿地的建设进一步优化、生态绿地对城市生态环境补偿等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园区统计资料和环境管理部门确认,园区范围内企业建设以来未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火灾和化学品泄漏事故也未发生过。区域现有建设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上冈产业园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符,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上冈产业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落实本报告要求的优化调整建议、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园区周边及区内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湖县上冈产业园在用地规划、建设和发展从环保角度论证可行。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集聚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建湖县上冈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产业园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建湖县上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园区大道与纬一路交叉口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515-80663082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rxwang@njuae.cn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