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省“全程机械化 +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和农机维修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工作局),有关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

为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以上专项支持农机化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1年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和农机维修点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计划建设“全程机械化 +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1个、达到二级维修点能力的农机维修点1个。

二、奖补标准。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建成,申请验收合格后,每个“全程机械化 + 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奖补40万元、农机维修点奖补10万元。

三、申报条件。凡要享受本项目财政补助政策的,必须事先申报并经评审进入项目库,项目建设补助对象在项目库中按照“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

1.“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项目申报入库条件。

(1)主体资格。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固定场所,具有一定装备基础和服务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内部管理制度、风险保障机制和社会信誉良好,正常规范运行,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2)基础设施。基本具备“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 (即:机库、配件库、农资配送间、农产品初加工间、学习培训室、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室、烘干中心、维修中心等),总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总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3)装备配置。拥有一定数量的全程机械化生产农机装备,项目实施前各类机具数量超过40台或农机具资产原值超过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各类机具数量超过60台或农机具资产原值超过300万元。

(4)服务能力。项目实施前,农机作业各环节全年累计作业面积达到15000亩,承包(流转)土地面积1000亩以上,全程机械化及综合农事服务年收入200万元以上。项目建成后农机作业各环节全年累计作业面积达到20000亩,全程机械化及综合农事服务年收入300万元以上。

2.农机维修点项目库入库条件。

基本具备三级农机维修服务能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和合理配置农业机械且具有全程机械化功能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正常运行超过1年。

四、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对象自愿到当地农业农村局(农村工作局)登记,领取项目建设要求相关文件,提交相关台账资料,由镇农业部门按入库条件核实后汇总上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特此通知。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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