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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15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1-09-16 16: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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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 位
地 址
案 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文号
1
江苏锐凯机械有限公司
建湖县高新技术产业园
喷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4万元。
盐环建罚〔202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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