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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三孩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及市卫健委有关通知精神,我县于9月3日起受理三孩生育登记。
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夫妻,可参照一孩、二孩生育登记的方式,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区、街道)服务窗口免费办理三孩生育登记。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结。
办理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填写《生育登记表》。
咨询电话:0515-86232860
附件:生育登记表.docx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