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建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jianhu.gov.cn/col/col17402/index.html?number=ST019)。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建湖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建湖县公安路1号,邮编:224700,电话:8615803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建湖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仅为全县各行政机关做好表率,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同时也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全面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信息公示时限的有关要求,将我局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开。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新《条例》内容,学懂弄通精髓要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宣传到位。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监管动态等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 | +84 | 9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5 | —5 | 7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98 | +14 | 1262 | |
行政强制 | 70 | 0 | 1146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货物、工程、服务) | 3071.8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局目前还存在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