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意义
科学绿化是遵循自然规律、保护生态系统和建设绿水青山的内在要求,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立足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造林绿化,走科学生态务实的造林绿化发展之路,让生态为民、绿色惠民落到实处。
二、主要内容
按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要求,本着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未利用地等,依法合规开展造林绿化,严禁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植树造林,有效借助自然力量培育森林,杜绝不科学的密植造林、截干造林,切实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三、保障措施
树立正确的绿化政绩观,坚持绿化为民、绿化惠民,在造林绿化过程中要尊重树木生长的客观规律,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科学编制绿化规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靠林长制组织网络的构建,切实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确保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