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1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2-06-03 06:40:56 浏览次数: 字号:[ ]

序号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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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文号

1

建湖浩杰机械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兴达路

酸洗加工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

过厂区下水道的逃避监管方式将水污染物排入东侧小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对酸洗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元;对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合计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零贰佰伍拾元。

盐环建罚[202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