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和《盐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我局组织起草了《建湖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2022年10月20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提交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意见反馈邮箱:957009163@qq.com;
联系电话:0515-86222096。
附件:
建湖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