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
联系人:杨莉莉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hb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扩建年产14.2GWN型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北京路188号
环评单位: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2、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扩建项目工艺废水、酸雾洗涤塔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一并输入调节池中进水水质和水量稳定,泵入除氟系统,采用双钙法两级化学反应除氟工艺进行除氟。硅烷洗涤塔废水、生活废水泵入脱氮系统,采用一体化厌氧氨氧化+A/O 深度处理工艺进行脱氮;处理达标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及循环冷却水强排水一同接管至建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碱制绒废气、扩散废气经NaOH三级级碱吸收装置处理,由 2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去BSG废气、碱抛废气经 NaOH 三级碱吸收处理,由 25m 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Poly-PE 废气经燃烧筒+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吸收处理,由2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去 PSG 废气、碱抛废气、石英舟、石墨舟清洗废气经 NaOH 三级碱吸收处理,由 25m 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镀膜废气、镀舟废气经燃烧筒+布袋除尘+一级水喷淋+一级酸吸收处理,由 25m 高的 排气筒 达标排放;印刷烘干烧结废气通过配备的燃烧器(尾气自带冷却系统)后,引至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由25m高的 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级水吸收处理,由 15m 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同时做好车间隔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防止发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