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26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3-01-04 14:5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序号

单 位

地 址

案 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文号

1

盐城市众弘无纺布有限公司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未按规定使用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罚款人民币2万元

盐环建罚[2022]50号

2

盐城步步高鞋材有限公司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未按规定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罚款人民币2.8万元

盐环建罚[202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