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26日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3-01-04 14: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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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地 址 | 案 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文号 |
1 | 盐城市众弘无纺布有限公司 |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未按规定使用 |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罚款人民币2万元 | 盐环建罚[2022]50号 |
2 | 盐城步步高鞋材有限公司 |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未按规定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罚款人民币2.8万元 | 盐环建罚[2022]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