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56/2023-01089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3-10-07
文号 建污防攻坚办〔2023〕13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今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有关决策部署,严控秋冬季秸秆和垃圾焚烧变量,确保完成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为确保环境质量保障目标完成,严防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持续时间至12月31日。各镇(街道、区)、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秸秆禁烧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秸秆和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通过燃烧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垃圾露天焚烧。各镇(街道、区)、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区)建立“村为主、组管户、户联防”的禁烧工作机制,强化村、组、户三级网格管理职能,明确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实行24小时驻守、值班、巡查和看管,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行为。持续保持禁烧工作高压态势,把任务分解压实到各镇(街道、区)、部门,秋收期间,建立县、镇(街道、区)、行政村三级监管网格责任体系,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机制,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做好源头治理,推进综合利用

各镇(街道、区)、部门要运用系统的思维和方法,提升秸秆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三方面能力,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以用促禁,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推动地方因地制宜逐步构建收储利用体系,进一步推进断面周边水环境敏感区域秸秆离田利用。利用碳平衡、碳交易等行政和市场手段,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优化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发展附加值高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并给予政策扶持,充分调动秸秆离田积极性。城管部门要指导各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和无害化集中处置率。

三、聚焦重点时段,强化巡查督查

各镇(街道、区)、部门创新巡查检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铁脚板+大数据”优势,利用路面巡查、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蓝天卫士千里眼、走航监测等方式开展巡查。生态环境局专人值守县“蓝天卫士”视频监控平台,及时发现秸秆焚烧行为并进行推送,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发挥科技支撑作用。要加大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垃圾焚烧行为。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检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采用卫星遥感、路面巡查和PM2.5自动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严查秋冬季重点巡查期“第一把火”,将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和省级巡查发现的秸秆、垃圾焚烧火点信息及时通报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主要媒体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通报的火点要迅速调查处理,上报结果,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市禁烧办将定期对上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抽调县直部门人员成立驻镇检查组,秋收期间检查组成员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点开展全天候巡查,及时发现和调处秸秆禁烧存在问题,同时每天上报秸秆着火点等情况。驻镇检查组未履行工作职责擅自脱岗,一经查实,对检查组组长及相关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县秸秆禁烧办公室成立巡查组,实行分片包干等方式,对秸秆禁烧工作持续开展不间断巡查排查,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四、严肃责任追究,压紧压实责任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安排,强化目标考核,严查严控秸秆和垃圾焚烧。紧盯巡查重点时段内秸秆焚烧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和垃圾焚烧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第一把火”。对秸秆和垃圾禁烧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要严肃追究属地相关责任。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焚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属地政府进行通报批评。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和省级巡查发现的秸秆和垃圾焚烧火点,县禁烧办将在全县范围通报,并召开反现场会,追究属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有关考核项一律按0分计算。对秸秆和垃圾焚烧火点数量多、面积大、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提请县政府公开约谈属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焚烧工作中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党员和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对县巡查组、驻镇检查组查实焚烧火点,所属镇(街道、区)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重视宣传引导,营造浓烈氛围

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报纸、短信等信息传播手段,结合悬挂横幅、流动广播、张贴标语、发放告知书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群众认识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焚烧秸秆、垃圾的危害,营造自觉禁烧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宣扬报道,对秸秆、垃圾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坚持值班制度和举报受理制度,公布举报电话86268512(县禁烧办)。



   建湖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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