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建湖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以及《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县民政局等13部门结合我县老龄化发展进程、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现行政策规定,在《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盐城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基础上,制定了《建湖县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