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社会治理局(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繁荣我县群众文艺创作、推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旅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转化为人民生活品质和群众文化获得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元月下旬举办2023年度全县群众业余文艺会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剧(节)目要求
(一)主题鲜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弘扬真善美;
(二)形式新颖,讲述百姓故事,表达人民情怀,富有浓郁特色的生活气息和地方特色;
(三)支持原创,体现群众文艺特色,主要创作和表演人员本县工作或生活;
(四)本次会演每个演员参演节目不得超过2个,节目参演人员至少有1名是本单位职工,会演具有演唱形式的节目全部采取现场演唱的方式,不得进声或假唱,如有违规,该节目不参与评奖;
(五)会演以小戏、小品、歌舞、器乐、曲艺、合唱等艺术形式参演,其中器乐、歌曲、舞蹈时长不超过8分钟,小戏时间不超过16分钟,小品曲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奖项设置
本次会演设金奖5个、银奖8个、铜奖15个,分别给予10000元、3000元、1000元的奖励,同时设组织奖若干名。
三、其他事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区)要高度重视,落实专门人员,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周密策划,把活跃演出与促进创作结合起来,努力培育一批优秀的群众文艺表演团体,推出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群众文艺精品节目。
(三)在12月中旬将剧(节)目名称、形式及主创人员名单报至县文化馆(电话:86233393;邮箱:294536254@qq.com)。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落实。
建湖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