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年12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县审计局对2022年度预算执行、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重大风险隐患防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建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年预算执行实现预期目标。
一、县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重点关注了县财政局组织收入、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精度仍显不足。
1.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完整。2022年,县财政未将实体化运营的县国投公司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年初预算精细化不到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通过科目调剂改变了年初预算资金。16个公办幼儿园编制年初预算未落实具体的项目。三是代编预算规模依然较大。截至2022年末,代编预算中有14.32%的年初预算未执行。四是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2.部分预算编制不够规范合理。一是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了注册资本金,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资本性支出,当年支出全部为费用性支出。二是项目预算安排不尽合理。三是部分指标执行率不高。2022年全年2301个指标中执行率低于50%的有220个指标。
3.决算草案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不规范。一是决算草案未按规定单独反映财政专户收支情况;二是当年县本级决算编制单位数量比预算单位多15个。
(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存量资金未按规定盘活。二是部分单位非税收入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三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截至2022年末,县财政当年收市级以上专项转移支付中有65笔专项资金未使用。四是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有14.3%的项目未有自评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未全面实施。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公开数据不准确。1家单位预算公开与实际支出不一致,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3家单位实施的部分采购行为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财务支出不规范。1家单位工程款结算不规范;3家单位工会福利范围支出不规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方面
(一)全县疫情防控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对全县2020年以来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县财政局及乡镇(园区、街道)、县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单位,发现部分支出报支手续不规范、物资采购管控不严、部分库存物资亟待处置等问题。
(二)全县国有企业收储民营企业资产情况专项调查
审计部门对全县县属国有企业2019年至2023年4月末通过法拍、协议等方式收储民营企业资产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部分收储项目决策程序不规范、部分收储项目资产闲置、个别项目欠收租金等问题。
(三)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审计
审计部门对2020年至2022年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1家民企省拨经费未按上级要求退还到位。
(四)人才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对全县2020年至2022年人才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期限分解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