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2月1日-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江苏畅达铝业有限公司 | 航空训练专用设备及铝合金型材项目 | 盐环建表复[2023]3号 | 2022/2/1 |
2 | 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2GW光伏组件项目 | 盐环建表复[2023]4号 | 2022/2/10 |
3 | 江苏靓姿影视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 公仔工艺品项目 | 盐环建表复[2023]5号 | 2022/2/10 |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四、联系电话:0515-86153339 传真:0515-86153339
五、电子信箱:jhhbxmk@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