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05/2023-0109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4-14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

一、制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2023年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章,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的部署要求,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焦“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着力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隐患,进一步巩固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成果,切实以新安全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第二章 主要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总结固化成功经验做法,研究出台一系列加强风险防控和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制度措施,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突出部位、关键环节长效管控,促进风险防控效能不断提升,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化解、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 整治内容  危化品、冶金工贸、城镇燃气、既有建筑(自建房)、建筑施工、道路运输、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旅游景区和文娱项目、实验室、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14个重点行业领域及电力、通用航空、输油管道、宗教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危险废物、农机、地下管网、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等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基础上,优化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新行业、新业态的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建湖县新兴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处置责任清单》(建政办发〔2022〕79号)及相关职责分工,由相关牵头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协调联动。各镇(街道、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条块联动、上下联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坚持全面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督导部门和督导企业相结合、隐患整改和制度防范相结合,真督实导、精准督导,压紧压实“三个责任”。三是加强考核监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项整治攻坚任务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闭环整改。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切实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主流媒体作用,及时总结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创新举措,深入宣传推广,营造群防群治良好氛围,确保巩固提升年行动取得更大实效。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