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05/2023-0110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4-10
文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23〕11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盐政发〔2023〕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县拟定了《建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1.普查对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普查内容和时间。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相关部门和板块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板块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三)普查重点工作

1.组织投入产出调查。

2.开展普查试点。

3.选优配强队伍。

4.强化业务培训。

5.做好单位清查。

6.开展普查登记。

7.做好数据处理。

8.注重开发利用。

(四)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2.坚持依法普查。

3.确保数据质量。

4.落实支撑保障。

5.创新手段方式。

6.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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