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教基〔2015〕4号)和《建湖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政办发〔2019〕109号)等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2020年认定的8所普惠性民办园重新进行认定。
通过幼儿园自愿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评审、相关部门会办审议等规范程序,报经县政府审定,拟认定建湖县爱心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5日——7月1日
联系电话: 0515-86215815
建湖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