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sthj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润达10GWTOPCon光伏电池片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四路西路、航空路北侧
环评单位:江苏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2、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工艺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隔油化粪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满足接管标准,一并接入建湖县城南污水处理厂。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制绒废气经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DA001、DA008 排气筒排放;背面刻蚀废气经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DA002、DA009排气筒排放;正面蚀刻废气经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DA007、DA014排气筒排放;硼扩、磷扩废气经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DA003、DA010排气筒排放;LPCVD、ALD、PECVD 废气经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DA004、DA011排气筒排放;印制烧结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塔+气液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DA005、DA012 排气筒排放;化学品库废气、氨气笑气站废气、硅烷站废气经三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高的 DA006 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25m 高的 DA015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由8m高的DA013排气筒排放。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同时做好车间隔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