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双湖中医院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9 08:07: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sthj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建湖双湖中医院提档升级工程

建设单位:建湖县双湖中医院

建设地点:建湖县近湖街道汇文东路169号(原建湖县人民医院北院内)

环评单位:江苏绿艾普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2、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感染科门诊、病床废水经预消毒处理+化粪池设施处理、检验废水经中和+消毒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门(急)诊废水、普通病床废水、医护工作人员及后勤人员废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煎药废水一起进入原县人民医院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院区总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建湖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西塘河,锅炉软水直接接管至建湖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8m高DA001、DA002排气筒直排,污水站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同时做好车间隔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其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院界执行1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医疗废物、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