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605/2023-0110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7-18
文号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清理背景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2023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本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要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开展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是2009年6月1日《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施行前未编规字号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09年6月1日《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施行后编规字号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标准

(一)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仍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予以保留;

(二)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以及管理对象已消失或者已有文件的,予以废止;

(三)对部分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但仍需要继续实施的,予以修改。

四、清理结果

对列入清理范围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全面审查,其中予以保留文件12件,予以废止文件2件,予以修改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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