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生态环境局开展机动车维修场所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3-08-14 09:42:37 浏览次数: 字号:[ ]

机动车维修行业中钣金喷漆工序所使用涂料、固化剂、稀释剂、清洗剂等涂料和助剂中存在大量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若未经有效收集和处理,一方面含有苯、甲苯、乙醛、丙烯醛等有毒有害物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在高温、强紫外线的照射下,可经过光化学反应形成臭氧并在近地面快速积累,造成臭氧污染。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臭氧污染防治管控,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8月9日至11日,建湖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了为期3天的专项执法检查。

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县城区16家机动车维修场所的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喷涂物料储存、危废暂存、对周边环境影响以及维修备案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限期整改。同时,检查组对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员工进行现场指导培训,使其了解环保基本法规常识,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健全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鼓励选择适合的环保型涂料和高效的末端处理设备,切实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建湖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继续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并强化移动源、工业源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头整治,持续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全面防治夏季臭氧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