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盐城有限公司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31 08:16:3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6日。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EMAIL:jhsthj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湖县大型渔光互补555MW(一期316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中广核新能源盐城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盐城市建湖县恒济镇、九龙口镇、沿河镇、颜单镇、建阳镇内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2、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升压站内办公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浇洒绿化及道路,不外排。

3、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同时做好车间隔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变压器等内部元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6、本项目不包括升压站的辐射评价,需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