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规定和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细抓落实,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开创建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 、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建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 2023年,民政局党组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成立民政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民政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切实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
(二)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
一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事项,我局均按要求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提交县政府审议。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局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定期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凡涉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必经党组或局班子集体决策。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将我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政策法规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开,并对外公布了服务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反映意见建议,保障了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提高了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及公信力。
(三)聚焦重点,推进行政执法提质效
1.重点规范行政执法标准,全面提升服务承诺效果
全县民政系统严格按照民政部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民政行政权力的运行步入法治化轨道。以服务社会建设、满足群众需求、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作为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抓好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公开标准化办事程序,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能、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法律依据、服务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的自觉性,建立起民政部门与公众的良好互动。
2.重点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变更等行政审批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县登记社会组织总数853家,涉及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
一是常态化开展年检年报和等级评估工作。为规范县属社会组织行为,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每年联合56家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履职对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年报工作,完善双重监管机制。规范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新增4A等级社会组织1家、3A等级社会组织4家。二是配合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文广旅局等部门对全县校外教育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三是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及2023年度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按照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中规定,联合县纪委、县财政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县46家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3.重点规范民政关键领域,切实提高便民利民力度
常态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动态优化办事指南完备度、精确度,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有效落实。全面推行“一证一书”申请社会救助做法,加强对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确认权限下放的指导。推动社会救助部门间数据共享,充分利用省、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盐城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精准发现救助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开展婚姻登记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在民政领域积极推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及时纠正限定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强化主动执法意识,围绕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推动行政裁量基准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升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文书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减少执法随意性。编制民政领域执法制度、典型案例汇编,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的精准性、实务性。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民政执法力量不足,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定期学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及时将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倒排时间表督促落实。2023年10月,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解读《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57名机关干部完成法宣在线学习任务和学法用法统一考试,22名同志考取行政执法证。聘请向阳红律师事务所担任民政系统法律顾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并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处理民政相关法律事务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3年度594家社会组织参与年检,年检率达71%。清理整顿“僵尸型”社会组织46个。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减免金额23.2万元,惠及企业150家,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满意度。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县民政局将持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与省、市、县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精神,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抓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推动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法治能力,健全决策制度
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执行党组中心组学法、局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以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民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民政工作人员参加法庭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推进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将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转化为普法公开课。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保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
继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等实施方案。加快发展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立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的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管理领域协调联动机制,开展社会组织立法调研,强化执法监督。强化慈善活动监管,推动志愿服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水平,深化殡葬改革,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依法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
(三)强化制约监督,推行政务公开
推进“互联网+监管”,以“智慧民政”建设为抓手,以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为途径,全面促进精准服务与高效监管。逐步扩大民政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在社会组织、养老等领域拓展民政与其他部门联合监管形式,持续推进信用监管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