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701/2023-01091 组配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3-12-29
文号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建湖县统计局
关于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建湖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各项要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统,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现将建湖县统计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减环节、减窗口、减时限、降成本。纵深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进确认事项和涉企其他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将行政权力事项实现与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无缝衔接,线上申请、受理、审批同一系统、合一通办。2023年,我局36项行政权力事项均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一趟清”的目标。

2.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推进统计职能优化协调高效。认真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及职能职责,按照权责清单制定要求制定本部门权责清单,认真把好合法性审查关,确保不漏项、不错项,并逐项制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和职能变化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公示。

3.立足统计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规定,做好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核,印发《建湖县统计局2023年“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立足统计职能,在企业升规纳统、联网直报、统计检查、荣誉审批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订单式”“保姆式”“一体式”全流程服务。坚持审核前置、即报即审、容缺受理,着力实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无事不扰”,助力企业稳步发展,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

(二)健全完善全县统计法律制度体系

1.成立县统计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计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县统计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县统计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的第一责任、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深度压实依法治统责任。

2.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管理。统计局印发了《建湖县统计局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统计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特别强调了对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建议程序案件的卷宗装订、归档、保管、查阅及复印等五个方面的流程规定,为有效保护和利用行政执法案卷提供了遵循。

3.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盐政传发〔2023〕67号)文件要求,2023年,统计局出台关于废止《建湖县统计局印发

<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基准制度>的通知》《建湖县统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统发〔2023〕9号文),对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了规范清理。

(三)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湖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了《建湖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明确了局办公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起草工作,法制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2.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了《建湖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该制度指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活动情况,是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度规定,对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包括反对意见,统计局将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吸收其合法合理建议意见,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

3.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为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活动,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了《建湖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规定强调,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论证。决策事项承办科室应当通过公开邀请等方式遴选3名以上相关领域具有权威性、代表性的专家参加论证会。参加论证会的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列席相关会议、参加相关调研活动,并独立开展论证。 

4.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预案所涉及法定职能、法定条件、法定程序等实体与程序方面的前置性合法性审查,统计局持续完善《建湖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的基本情况、涉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含相关禁止性规定)等审核有关材料做了规定。特别指出,局法制科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5.继续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统计局优化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决策行为,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应当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决策事项承办科室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应当及时将相关材料报法制科。法制科应在5日内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在局长办公会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同意、不同意、修改、暂缓或者再次讨论的决定。

(四)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执法全流程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在本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时,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在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三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成立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重大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完善制定了《建湖县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优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规定,统计局法制科负责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务,局相关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局法制科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的督办并及时报告督查情况。驻局监察室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局法制科负责解释法制审核意见,局党组与局法制科对法制审核意见负责。

(五)坚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完善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及时更新。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完善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3年我局无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质证的情况。 

3.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明确指导思想、实施的对象、实施的范围和办法、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规范了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等工作。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平台、江苏电子政务服务网,及时答复、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网站、党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2023年全年无被投诉举报情况。 

(六)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我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统计局研究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统发〔2023〕3号),成立领导小组,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专项行动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始终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

2.开展了新进政府统计从业人员签订信用承诺书活动。为提高政府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统计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新进政府统计从业人员签订信用承诺书活动。统计局1名新录用人员签订了信用承诺书,承诺加强个人诚信建设,提升诚信意识,树立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3.巩固实施新增“四上”单位信用承诺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自《建湖县统计局信用承诺制度》(建统发〔2020〕6号)公布实施以来,建湖县统计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深入贯彻,在制度落实上做了大量创新与尝试,起到了良好效果。目前,建湖县已有超过210家新增四上单位履行了信用承诺程序。这些企业自愿以书面形式作出信用承诺,承诺规范有序开展统计工作、坚持独立上报统计数据,为提高全县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懂法守法的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完善制定了《建湖县统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 

2.建立信访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统计局依法完善了《建湖县统计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处理程序和制度,使我局的信访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通过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保持了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2023年未收到信访件。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抓牢抓实法治培训任务。县统计局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普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利用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法治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治知识、依法行政知识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60学时,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重点是学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统计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部门法治力量建设,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按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体系

1.强化法治理论学习。今年以来,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局机关全体人员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历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高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全县统计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

2.健全组织领导架构。为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大胆抓,其他领导同志在分管领域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依法统计良好工作格局,以保证将统计法治、统计执法和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3.强化机关队伍建设。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一方面以法制科为抓手,强化法制科建设。统计局为法制科配备了两名精通法律知识、法制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加强法治力量,适应法治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广泛动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及镇(街道、区)统计人员牢固树立自己既是统计工作人员、又是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员的意识,壮大法治建设队伍。全局有五名同志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证。

(二)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职

1.落实第一领导责任。统计局建立了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每月定期学习培训,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统计法治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做到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领导的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完善年度法治制度。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修订出台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年度建设工作要点》、《全县统计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等相关制度、办法,将统计法治和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基层基础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使全县统计法治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有据可依,稳步推进。

(三)创新宣传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1.带头利用重要节日,提升法治教育宣传效果。建湖县统计局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在县希望广场设立统计法律知识宣传点,利用宣传展板、宣传画册、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将《统计法》更生动、直观地展示给广大干部群众。

2.借助诚信创建活动,发挥模范企业正向引领作用。建湖县统计局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和省市统计局部署,依法依规开展诚信企业认定工作,树立诚信统计榜样,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充分利用会议、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辖区企业积极参与申报,有力推动了我县诚信统计氛围的形成,促进良好统计法治环境建设。

3.借助签订信用承诺书活动,树立局内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为提高政府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统计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建湖县统计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政府统计领域信用承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新进政府统计从业人员签订信用承诺书活动。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下,统计局1名新录用人员签订了信用承诺书,承诺加强诚信建设,提升个人诚信意识,树立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由于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充足、统计执法基础较为薄弱,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法治工作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一些重要的统计文件学习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上有常规化的现象。

(二)统计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普法宣传资料投放缺少针对性和精准度。 

(三)统计法规、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自身学法力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带头加强统计法律学习,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坚守遵法守法工作底线,用法治思维来指导工作,进一步在统计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更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普法工作,结合新闻媒体、网络平台,送法进社区和企业,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增强统计法治观念,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县统计法治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继续持续完善法治建设体系。落实全面依法实行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依法治统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领导学法机制,开展局领导集体学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建湖县统计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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