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jhsthj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130 万件汽车零部件和工业机器人配件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江苏铭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建湖县建阳镇石油装备产业园新世纪路 239 号
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节能、节水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各项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2、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喷塑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滤筒过滤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 排气筒排放,浸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管道风冷”处理和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熔化、球化/蠕化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 18m 高 DA002 排气筒排放;垂直砂处理线浇注、冷却成型废气,水平砂处理线浇注、冷却成型、制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混砂、砂再生、落砂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和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合理布局,同时做好车间隔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要求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废切削液、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