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387912/2024-00533 组配分类 养老服务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5-29
文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4年度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社会治理(事业)局、财审局:

为有序推进全县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和群众满意度,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适老化改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分类分户实施改造。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坚持“政府保障和适度普惠”相结合,采取政府补贴方式,全县实施约3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其中包含60户家庭照护床位及30户社会老年人家庭。

二、改造对象和条件

(一)人员条件

政府保障对象:具有建湖户籍、且在建湖长期居住的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社会购买对象:具有建湖户籍、且在建湖长期居住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申请家庭照护床位改造的对象优先列入此次改造范围。

(二)住房条件

实施适老化改造的家庭拟改造住房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

2、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

3、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4、现有住房或以前居所未纳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三、改造内容

改造主要围绕五个方面,根据老年人生活能力、结合个人意愿自主选择适配性产品。申请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的原则上必须配备智能监测设备。

1、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防滑垫、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2、室内行走便利。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处理地面高差,便于老年人行走或轮椅移动。

3、居家环境改善。更换室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线,并配置安全插座、起夜灯、床边助力扶手等,改善居住环境。

4、辅助器具配备。适配助行器、拐杖、轮椅、护理床等康复、辅助、照护器具等,补偿缺失的生理功能,适应居家生活。

5、智能监测守护。安装紧急呼叫、活动监测、健康监测、视频监控、燃气报警等智能设备,做好老年人安全守护。

具体改造清单详见附件。

四、补贴标准

政府保障对象在标准范围内的改造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社会购买对象改造费用政府补贴80%,个人承担20%。普通适老化改造标准不超过3000元,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改造标准不超过4000元。超出改造标准部分由申请适老化改造的家庭自行承担。

社会购买对象申请家庭照护床位改造的,其配备的智能设备运维费用前两年由政府全额补贴,两年以后,根据政策规定,可由个人自主选择服务内容。

五、实施流程

(一)确定改造名单(6月5日前)

政府保障对象:以镇街为单位,对辖区内符合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条件的人员和家庭信息进行摸排、汇总、整理,初步掌握符合条件老年人的改造意愿,摸排名单于5月底前盖章报至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对于有改造需求和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改造申请,指导并填写《建湖县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附件2),由村(居)提供身份认定后交由镇街审核盖章,确认无误后报县民政局审批。经三级公示后确定拟改造名单。

社会购买对象:由县民政局统一征集和确定。通过公开向社会征集,按提交申请先后顺序、老年人身体能力情况、家庭状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二)开展入户评估(7月10日前)

县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后,由中标服务机构、村(居)工作人员开展入户需求调查评估,结合老人家庭环境实际、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老人及家属意见等情况确定改造方案,填写改造需求评估确认表,建立改造工作清单。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村(居)初审并报镇街、县民政局审核。

(三)组织实施改造(8月10日前)

改造服务机构根据审定的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改造服务机构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功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并与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接上传。改造过程中,各镇街社会治理(事业)局要明确专人,对改造家庭的改造工作进度质量进行实地察看、跟踪监督,对改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落实整改,确保改造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进行完工验收(8月底前)

改造完成后,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改造情况进行竣工验收,并开展改造家庭满意度调查,民政局同时进行抽查核查。

六、相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养老服务领域民生实事,事关全县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各镇街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同时,要支持、配合改造服务机构的工作,发挥村(居)、老人家庭成员和施工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改造项目,确保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规范运作,做到有章可循、严格把关,确保适老化改造施工安全高效。充分发挥广播、网络、公开栏等阵地作用,加大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

(三)强化验收质效。要因地制宜制定好本辖区适老化改造具体实施细则,有重点、有计划、按步骤推进。同时,要及时向县民政局反馈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评估验收,认真做好台账资料,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将改造家庭的申请材料、评估验收资料和改造前后图片等有关资料按档案保管要求及时留存。





建湖县民政局           建湖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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