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8771275/2024-00537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安全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4-03-29
文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2024年建湖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印发2024年盐城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盐市监食检〔2024〕22号)精神,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4年建湖县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深刻把握食品安全新形势,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升社会共治共享合力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任务安排

2024年全县计划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757批次,其中普通食品3156批次、食用农产品601批次。总体抽检不合格率按照省市局要求执行。

(一)抽检品种及项目。监督抽检应覆盖各类市场主体、重点时段、高风险品种和项目,充分发挥其排查风险隐患、打击违法犯罪、支撑监管整治的功能作用。非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应不少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抽检项目的50%。原则上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食用农产品抽检应以销售范围广、消费量较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为主,适当降低小微经营主体的抽检比例。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在规定的必检品种及项目基础上,结合监管需要选择不少于两个自选项目进行抽检,或结合季节特点、食用习惯等适当增加的非食用农产品抽检品种和项目,均需报经省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抽检时间及频次。全年均衡开展。根据食用农产品、餐饮单位数量、消费量和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抽样频次和批次。食用农产品每月抽检。

(三)其他事项。一是原则上不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二是不得开展风险监测任务,确有需要的,应报经省局审核同意后,由省局组织开展。三是原则上不开展评价性抽检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制定计划。根据省市局计划要求,科学制定计划。结合任务类型、抽检品种、抽检区域等情况,周密部署和均衡推进月度、季度、年度抽检任务,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品类的抽检频次,合理分配抽样比例。针对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任务,紧扣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支撑食品安全监管整治的功能定位,形成专项抽检计划书向各分局、承检机构传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提升食品抽检的精准性、规范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聚焦以非法手段增加产量、降低成本、延长保质期、提升感官效果、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获取非法利益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聚焦“一老一小”食品、预制菜等新类别食品,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农村地区、社区便利超市等重点区域,聚焦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进行分析研判,精准确定抽检对象、检测项目,让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中最重要、最有力的武器。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不合格企业组织跟踪抽检,加大抽检频次。探索完善承检机构考核机制,督促承检机构贯彻问题导向指引,在不合格检出率、不合格项目类型、涉嫌违法行为线索方面体现抽检质效。

(三)深化检管结合。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检管结合的通知》要求,探索完善检管联动机制,在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中有机融合食品安全抽检,形成“行为监管+检验取证”的联动监管模式,将食品检验的技术优势从排查风险隐患向整治风险隐患延伸。加强对抽检数据的系统分析,深挖食品安全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风险点,为“两个责任”落实、重要舆情应对、风险会商等提供数据支撑,推动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抽检信息互通共享。

(四)加强抽检管控。加强承检机构遴选,力争将抽检任务交给抽检理念先进、方案要素全面、问题检出明显、数据质量过硬的技术机构,确保抽检质效。持续不间断地对承检机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从方案制定、均衡推进、数据质量、问题检出、避免重复抽检、技术帮扶等多个维度不断探索完善承检机构考核、任务结项评估的制度机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抽检行政机关与技术机构的紧密联系。

(五)闭环处置风险。严格按照“五个到位”要求,落实不合格(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各项规定,承检机构应防止集中报送不合格报告,统筹推进预留审核时间,避免临期卡点处置,确保核查处置按时完成率100%。广泛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坚持宽严相济,避免小过重罚,为两次及以上食品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免费咨询服务覆盖率达100%;承检机构应积极配合分析导致食品不合格的原因,提供专业性、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项目分析建议书》,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企业落实整改提供遵循;结合跟踪抽检、数据质量抽查、“回头看”等手段,对核查处置效果跟踪问效,切实降低问题复发率。对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并要求其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风险监测结果和相关处置信息不对外公布。

(六)规范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机制,按照“时、度、效”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稳妥公示食品抽检信息。涉及重大、敏感信息时,公示前应做好评估和研判工作。涉及易引发舆情的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针对当前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可能存在的舆情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舆情管理和应对,稳妥处置舆情信息。

(七)推进社会共治。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你点我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等惠民活动常态化,运用好“你点我检”,广泛收集民意,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全年完成不少于200批次。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等共同参与抽检工作,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结合食品抽检技能大比武活动,营造“学业务、比技能、争先进”学习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抽检条线业务知识宣贯,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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