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湖县烈士陵园等10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公示如下:
一、建湖县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建湖县庆丰镇东平村7组
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主管部门:建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单位:建湖县烈士陵园管理处
保护范围:东至建湖县烈士陵园东河边,南至烈士陵园围墙,西至烈士陵园西河边,北至烈士陵园北边(详见附件建湖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16647平方米。
二、上冈镇抗日二十一无名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上冈镇冈西居委会1组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上冈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建湖县上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烈士陵园四周为围墙,东、南、西、北至围墙内(详见附件上冈镇抗日二十一无名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2063.48平方米。
三、上冈镇草堰口社区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上冈镇草堰口社区永丰村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上冈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建湖县上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烈士陵园四周为农田,东、南、西、北至农田处(详见附件上冈镇草堰口社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949.78平方米。
四、上冈镇冈东社区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上冈镇冈东社区镇中居委会1组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上冈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建湖县上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东面至烈士陵园内部道路东边沿,南面、西面至农田,北面至内部路面南侧(详见附件上冈镇冈东社区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2644.89平方米。
五、冈西镇白果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冈西镇白果居委会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冈西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建湖县冈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烈士陵园四周为围墙,东、南、西、北至围墙(详见附件冈西镇白果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2852平方米。
六、宝塔镇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宝塔镇辛庄居委会7组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宝塔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建湖县宝塔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东至烈士纪念碑外侧1米,南至小河边,西至农田处,北至墓区北侧(详见附件宝塔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1655.55平方米。
七、颜单镇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颜单镇古虹村2组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颜单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建湖县颜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东面至道路内侧,南面、西面、北面至毗邻公墓交界处(详见附件颜单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1390.09平方米。
八、恒济镇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恒济镇苗庄村1组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恒济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建湖县恒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东至道路内侧,南、西至农田处,北至道路内侧(详见附件恒济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925.46平方米。
九、九龙口镇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九龙口镇收成村1组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九龙口镇人民政府
保护单位:建湖县九龙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烈士陵园四周为农田,东、南、西、北至农田处(详见附件九龙口镇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446.9平方米。
十、钟庄街道烈士陵园基本情况
设施地址:钟庄街道钟东居委会
保护级别:暂未确定保护级别
主管部门:建湖县钟庄街道办事处
保护单位:建湖县钟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保护范围:烈士陵园四周为围墙,东、南、西、北到围墙内侧(详见附件钟庄街道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红线),保护面积1619平方米。
十一、划定范围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或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建湖县烈士陵园等10处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平面图.docx
建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