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县加快推进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小区雨污分流、“小散乱”排水户整治等水环境治理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我县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城镇河道治理,加快改善城镇水环境质量,同心协力打赢碧水保卫战,县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建湖县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县城)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9〕36号)《关于印发盐城市“小散乱”排水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水治办〔2023〕10号)《盐城市“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方案》《2024年全市生活污水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盐政传发〔2024〕20号)《全市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方案》。
三、制定过程
县住建局于2024年6月,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6月25日征求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建湖生态环境局等24个部门意见,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2条,采纳0条,部分采纳2条。6月27日提请县司法局审查,6月28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完善形成了《工作方案》,2024年6月28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24年7月25日《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施行。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5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多元共治,落实“县级统筹、部门负责、属地实施、多方参与”的城镇河道治理机制,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两手抓,统筹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全面开展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明确了三年的具体目标。其中,县城水环境:2024年,中心城区93条河道全面消除黑臭,70%以上河道主要指标达到或者优于V类水质,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70%;2025年,中心城区河道周边岸上治理工作基本到位,90%以上河道主要指标达到或者优于V类水质,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75%;2026年,中心城区范围内河道稳定达V类及以上水质,城市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达80%以上。集镇水环境:2024年,集镇(城镇开发边界)125条河道全面消除黑臭;2025年,集镇80%以上河道主要指标达到或者优于V类水质,集镇内污水主干管网覆盖基本到位;2026年,集镇河道水质稳定达V类及以上水质。第三部分,工作原则。提出了严格标准、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合力,标本兼治、注重长效4项工作原则。第四部分,实施步骤。分为全面摸排、制定清单,全面分析、标本兼治,全面销号、长效管护3个实施步骤。其中,全面摸排、制定清单阶段包含明确排查范围、建立问题清单2项内容;全面分析、标本兼治阶段包含分析黑臭成因、制定“一河一策”、 推进分步实施3项内容;全面销号、长效管护阶段包含开展验收销号、健全长效机制2项内容。第五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考核问责4项措施,通过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