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更好地了解我省全产业链建设政策措施,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2024年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共梳理国家和江苏省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绿色优质农产品补助、绿色优质农产品新品培育推广工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奖补、支持农业数字化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政策、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10项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逐一列明政策依据、支持对象、申报条件、补助标准、资金用途等内容,力求做到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现摘取部分内容刊登,以期进一步加大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政策宣传力度。
1.农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省级政策)
(1)扶持类别。安排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体系,扶持优质粮油、特色水产等4条省重点链中的水稻、小麦、河蟹等13个细分产业链。
(2)建设内容。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环节及农产品加工数字化提升、预制菜产业培育等方面。
(3)支持主体。重点支持四类主体:①对强链补链延链有突出作用的各类主体;②带动范围广、能力强的农业高质量发展“四个一”建设工程50个“链主”企业、150个骨干企业;③预制菜加工企业;④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农业龙头企业。
2.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省级政策)
(1)文件依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四五”江苏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农业〔2021〕36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22〕8号)。
(2)支持内容。围绕优质粮食、现代种业和特色产业三个领域,“十四五”期间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50个。
(3)申报条件。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发展基础良好、投资招商规划明确、园区运营管理高效。
(4)补助方式。省财政按照示范园类型加绩效评价后奖补办法,对示范园实行差别化奖补政策。其中:优质粮油、现代种业示范园建设奖补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奖补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5)资金用途。包括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品牌化市场营销、联农带农模式构建等。
3.绿色优质农产品补助(省级政策)
(1)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省委 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
(2)政策内容。对上一年度获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生产主体实施证后奖补。
(3)支持环节。主要用于获证主体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过程中标准制定、档案建设、产地监测及产品检测等费用。
(4)补助标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每张证书补助2万元,同一主体封顶5万元;地理标志农产品每个补助5万元;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每个补助5万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1元/亩,封顶50万元。
4.绿色优质农产品新品培育推广工程(省级政策)
(1)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行动方案>》。
(2)政策内容。立项支持15个左右的绿色优质农产品新品培育,以创意设计研发为主线,发展基于营养品质特征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相关产业。
(3)支持对象。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产业协会、企业联盟等公益性主体“两类”主体。
(4)实施条件。建立产品生产标准化流程和产品质量控制制度、具备一定产品创新和研发能力、在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公益性主体具备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5)支持环节。挖掘产品特征和文化属性,系统设计产品的外观、交互体验模式等;聚焦产品质量和性能提升,推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加强市场渠道研究,建立新媒体营销矩阵。
(6)支持标准。根据各辖区市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情况,每个市95-228万不等,支持企业类主体的资金不少于下达资金的60%。
5.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省级政策)
(1)文件依据。《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财办发〔2023〕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61号)、《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农计财发〔2023〕6号)。
(2)支持对象。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业园区、加工集中区和外向型园区。
(3)建设内容。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包括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贮藏库、预冷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以及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4)补助标准。省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助,单个主体建设冷藏保鲜设施补助限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优先支持农业园区、加工集中区和外向型园区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单个主体建设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的,补助限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奖补(省级政策)
(1)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农市发〔2018〕3号)、《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规〔2021〕1号)、《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1号)。
(2)支持对象。省内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科技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单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3)建设内容。支持品牌主体开展融媒体赋能推广,参加省级以上展示展销活动,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4)补助标准。针对进入国家和省级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单品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宣传推广和展示展销方面的奖补。
7.支持农业数字化建设(省级政策)
(1)文件依据。《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2)支持内容。支持全省各市、县(市、区)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
(3)补助环节。主要用于支持农业数字化建设整市推进试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农业公共服务数字化提升、数字农业技术创新推广等环节。
(4)补助标准。综合因素分配,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安排资金。
8.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政策(国家政策)
(1)政策依据。2017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对产业园建设作出部署;2023年,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支持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2)扶持产业。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稻谷、小麦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适当兼顾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
(3)建设任务。注重延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市场品牌销售等。
(4)资金支持。通过竞争遴选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总额1亿元,创建、中期评估和认定分别按0.3亿元、0.3亿元、0.4亿元安排。通过书面审查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则上每个奖补资金0.7亿元,创建和认定分别支持0.3亿元、0.4亿元。
(5)资金用途。主要支持规模种养、产业链供应链完善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产品认证与品牌培育、联农带农增收等方面。
(6)建设区域。产业园应布局在县域内,区域范围涉及2个以上乡镇,不得整县或跨县创建。
9.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政策)
根据农业农村部当年工作安排,3月初组织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申报工作是在省级层面确定重点产业,根据产业的优势产区分布和产业链功能布局确定项目实施县(市、区),并在项目实施区域内组织具体项目申报。集群项目主要是对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进行支持。集群建设期3年,分年度实施。中央财政扶持资金根据申报性质不同分为全省1亿元/年、0.5亿元/年、0.5亿元/年(竞争遴选类)或全省0.5亿元/年、0.5亿元/年、0.5亿元/年(书面审查类)两类。
10.产业强镇(国家政策)
(1)文件依据。2018年开始,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每年联合印发开展有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组织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农业产业强镇。
(2)政策内容。支持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种养基地、加工物流等设施装备水平,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3)支持对象。镇域内开展项目建设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4)实施条件。乡镇(非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农业主导产业(明确为某一个优势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2亿元、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2:1,近两年无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通报的情况。
(5)补助标准。批准建设补助300万元,通过认定再奖补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