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34号),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二〔2024〕326号)精神,我县拟申报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清算的企业1家,为国唐汽车有限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车辆型号 | 拟申报数量 (辆) | 拟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1 | SGK6809BEVGK15 | 20 | 79.20 |
2 | SGK6106BEVGK11 | 30 | 194.40 |
3 | SGK6126BEVGK21 | 46 | 298.08 |
4 | SGK6106BEVGK01 | 165 | 1069.20 |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2022年度生产销售的261辆新能源客车符合申报条件,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40.88万元。具体明细为:
公示时间:9月20日—9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县工信局联系,联系电话:0515-86221056。
建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