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二)拟订高新区及区属各专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上级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高新区详规和专业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和高新区内企业的管理、服务以及项目推进组织、服务和督导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财政、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区内审计工作以及税收征管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高新区科技和人才相关工作。
(八)负责高新区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九)负责高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建阳镇、芦沟镇做好建阳工业园、芦沟工业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指导、协调、监督上级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的派出机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置8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1.党政办公室
机关职能:负责承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检查、督办、考核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负责起草、审核综合性文稿;负责接待、会议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档案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2.投资促进局
机关职能:负责编制区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局
机关职能:负责编制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服务企业经济运行、投产达效工作;负责银企对接及企业金融服务等工作;负责区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区企业技改扩能、转型升级服务工作;负责区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园区等级创建工作。
4.财税审计局
机关职能:负责区财政工作,制定并执行区财政年度预算,审编年度决算,负责区国有、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税收工作;负责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区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监督、审计;负责检查、审核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工程概算;负责工程结算审计。
5.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机关职能:负责编制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规划的审核;负责产业项目规划的审批;负责项目建设、城乡建设和市容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自然资源管理所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6.行政审批局
机关职能:负责区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人力资源管理及社会保险服务;负责区依法行政工作。
7.科技人才局
机关职能:负责园区科技创新规划、计划、政策的制定;负责创新型园区平台创建、品牌建设、科技类专项申报、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工作;服务企业知识产权、专利、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申报;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负责制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业发展管理工作。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建湖县南环路999号科创大厦
办公电话:0515-806089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
负责人:丁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