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等机构信息

(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 ,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报送发布的公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四)办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和外省区市县发送县政府的公文。研究县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县委、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负责全国、省、市、县人大和政协交县政府的有关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收集编写信息 ,准确反映动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

(十)配合指导全县地方金融系统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上级关于金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关工作安排及任务的督办工作。

(十二)联系协调驻湖金融机构,深化政银企合作交流, 配合驻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和金融服务,支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组织实施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扶持政策, 负责推进拟上市公司的培育推荐工作,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十四)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含融资再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从事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负责强化对全县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含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属性但不属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十五)配合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研究重大地方金融风险处置方案。

(十六)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做好全县外事服务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做好县重要接待服务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行政人事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综合科、财贸科、城建科、工业经济科、农业农村科、商务外事科、社会事业科、信息新闻科(政务公开科)、县政府督查室、秘书科(政策研究科)、文电科、资本市场科、金融发展科、地方金融监管科(金融稳定科)、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

办公电话:0515-8621289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

负责人:曾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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