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省应急厅《关于线上编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提示函》相关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建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源头防范与分类分级管控,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突出重点重抓,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普法力度,强化说理式、服务式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化水平,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达100%,隐患整改复查率及整改率达100%,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时办结率达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率达100%,无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有效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压降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采取分级分类、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中频炉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有效监管执法,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及测算说明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局在编在册执法人员21人,按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要求,我局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7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编在册执法人员11人,按照“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的要求,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0人,合计27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365天一公休及法定假日117天=248天)×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7人)=6696个。
2.其他执法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预计80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35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预计15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预计40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30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200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预计3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预计250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预计200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900个工作日。
合计3580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
(1)机关值班预计7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60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预计25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预计50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预计140个工作日;
(6)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预计405个工作日;
合计2645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一其他执法工作日一非执法工作日=471个工作日
四、监督检查安排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特点,2025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重点检查,在省应急厅确定的“重点企业库2025”中选择184家企业作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企业,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烟花爆竹、工贸重点行业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以及近五年未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另外确定15家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单位和1家使用危化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2.专项检查,共计检查35家,包括安全评价、烟花爆竹零售点。
以上两个部分合计检查企业235家,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 1、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法检查。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依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举措。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加强统筹,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效。执法人员要根据应急部、省应急厅相关执法清单的内容,结合企业类型,在检查前编制现场检查方案,逐项明确执法重点检查事项,专项检查涉及企业于检查前在相关企业名录中随机挑选,并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企业。要严格遵守“谁检查,谁负责”原则,监督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措施及时进行处置,加强闭环管理。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计划难以完成的,应由相关科室(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顺延至下一个月执行,延期检查企业不得超过年度检查企业总数的10%。
(三)强化执法服务,落实主体责任。要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说理式执法”,坚持“精准执法+优质服务”,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力争通过每一次监督检查,都能够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审慎包容原则,帮助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和合规管理,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之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2021年版)》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行“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并全流程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持续提高执法质量。要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严格遵守廉洁勤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应急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1.建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月度安排表
2.建湖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