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5014387605J/2025-00397 组配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建湖县信息中心 发文日期 2025-02-28
文号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关于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加强法治建湖建设,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理论业务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到位。把依法行政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二是加强组织学习。组织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生态损害赔偿等专项培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不定期开展执法办案和法律运用分析座谈,采用以案说法、以会代训、轮流讲法、典型案例评析交流、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法制业务培训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学习掌握并更好地运用最新法律知识。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学法计划,组织法制培训;围绕“6.5”世界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纪念日,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日常行政执法,宣传生态环境法律知识,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

(二)深化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一是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按照移动执法系统要求,通过“八步法”规范执法,对行政执法过程实现全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企业的方式开展双随机执法,对重点监管对象、重复信访、一般排污单位等特殊监管对象精准执法。坚持“三不三直五结合”,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督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晴天与雨天相结合、工作日与节假日相结合”等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对22家环境违法企业、个人依法立案查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家,查封扣押1件。二是加强司法联动,推动执法衔接。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3项机制和4项制度,成立了县司法联动联络室,建立了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工作协作的经常性工作联系机制,建立了有效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针对环境行政处罚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局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作为法律顾问,按工作程序参与我局法治工作,较好地发挥法律专业支撑作用。2024年度,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案件5件;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结案7件。三是落实“三项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环评审批、“双随机”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成立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对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对单个违法行为处罚10万元以上的提请市局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会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的实施办法(试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案件办结质量。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执法水平。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局执法同志均经过培训和考试后,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三)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源头管控,推促大气质量保稳争优。深化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专项治理,实施重污染天气管控、臭氧和扬尘污染防治、铸造行业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攻坚行动,严控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两个最大变量”,强化中秋、国庆期间大气管控力度,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下降”、优良天数比率“再提升”,截至12月25日,全县PM2.5平均浓度29.9微克/立方米,全市第4、全省第17;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7.5%,全市并列第3、全省并列第6。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系统治理,确保断面水质“保Ⅲ稳Ⅲ”。持续开展“消劣提质争优”水质攻坚,切实加强农田退水、养殖尾水、支流支浜等三个方面管控,强化直排、偷排、超排等方面执法,推进生活污水、养殖粪污、“六小”行业、农村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治理,加快推进省环保集团合作项目,加大11个城镇生活污水攻坚项目推进力度,系统推进河道水体整治,紧盯省考断面、水源地2个重点点位,旱季、汛期2个重点时段,“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3个重点领域,开展监测预警、巡查执法、溯源分析、交办督办。1~12月份,陈堡、堰东、沙南村、硕陈大桥4个省考断面水质、戛粮河建阳和西塘河颜单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土壤环境本质安全。强化高风险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全面完成9家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责任,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固危废排查整治,强化执法监管,加强联动治理,有序推动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小量危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危废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建成盐城市首个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从2020年开始核算以来,污染地块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我局主要负责人以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专题部署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监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把生态环境领域监察执法、环评审批等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融入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二是强化督察检查。定期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科室、下属单位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规范执法。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事项通过论证、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监督。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集中表现为:一是执法人员在学法用法上方法单一,缺乏有效手段。往往满足于规定动作、本职工作,在推进工作中存在“形式化”的倾向。二是执法能力还有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要求不断提高,虽经多轮业务培训,面对疑难案件、复杂现场,仍显现出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不足,富有特色的活动不多,普法方式创新、亮点较少,与新媒体时代群众对宣传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不匹配。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让环境执法更阳光。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柔性行政执法方式,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业务的能力。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勤政廉政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意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聚焦规范运行,让政务公开更给力。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重视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强复议及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及应诉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精准宣传,让法治理念更入心。充分利用群众关注度高的宣传媒介,通过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生态环境普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普法工作总抓手,掀起新一轮的普法宣传攻势,期间重点抓好系统内法治教育、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以案释法,扩大环境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和普及率。



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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