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江苏创迈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年新增300万件机械零部件技改项目 | 盐环建表复〔2025〕7号 | 2025年2月24日 |
2 | 江苏品川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000万片显示屏模组项目 | 盐环建表复〔2025〕8号 | 2025年2月24日 |
3 | 江苏锐欧光学有限公司 | 年产300万平方米智能终端光学镜片项目 | 盐环建表复〔2025〕9号 | 2025年2月27日 |
附件:
2025年2月24日-2月28日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审批的建设项目.rar
四、联系电话:0515-86153339 传真:0515-86153339
五、电子信箱:jhhbxmk@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