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建湖县等地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建湖县等地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停运。
二、责任单位
建湖县人民政府
三、验收单位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
五、整改时限
2023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措施
1﹒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根据监测情况、用电情况及日常检查情况,建立不正常运行设施台账清单,排查设备、管网、接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动态提标改造。
2﹒强化社会化专业运维管理,明确专业运维单位,集中式处理设施专业运维比例达50%以上。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和跟踪指导,制定完善运维方案、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定期对站点运行数据进行分析,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一站一档”,完善维修维护、隐患排查、药剂投放等日常管理台账。运维主管部门定期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执法监测,切实提升运行质量。
七、整改完成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近湖蔡徐污水设施停运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同时对其他所有已建成设施进行了回头看,共排查整改问题160项。落实建湖县污水公司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统一运维,建立了专业运维管理队伍,明确了运维管理细则和考核办法,18套20吨以上集中式处理设施落实专业化运维率达100%,442套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全部建立“一站一档”,日常开展维护管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4月27日)向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5-80600530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jhhbgfzx@163.com
建湖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