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就我委核准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变更登记事项
1
建湖县草堰口卫生院
增加精神科(限门诊)
2
建湖县建阳镇卫生院
建湖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