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四五 ”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建湖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奋发有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建湖。
一、空气环境
2024年,全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7.7%,位列全市第3,全省第5。细颗粒物(PM2.5)年浓度均值29.9微克/立方米,是全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四个县区之一。
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和18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8小时90百分位数)为150毫克/立方米。
建湖县环境空气质量优122天,良199天,轻度污染35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3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
降水酸度相对稳定,全年未发生酸雨污染。与上年相比,降水pH值基本持平。
全县2个点位降尘平均值为1.6吨/月·平方公里,与上年1.9吨/月·平方公里相比略有下降。
二、水环境
2024年,我县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全县4个省考断面,达Ⅲ类及以上水质断面的比例为100%。
(一)饮用水源地
全县在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西塘河颜单水源地和戛粮河建阳水源地),全年每月监测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水质达标率持平。
(二)地表水环境
全县省考断面4个(陈堡、沙南村、堰东和硕陈大桥),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持平。
三、声环境
2024年,全县功能区声环境噪声达标率100%,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明显变化。
(一)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全县(1~4a类)功能区声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区域声环境
2024年,全县区域昼间声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7分贝,区域声环境噪声强度为“二级”,区域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影响县城城市昼间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占比82.5%,其余依次为交通噪声和工业噪声,占比分别为14.6%和2.9%。
(三)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4年,全县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6.0分贝。噪声强度一级,道路交通噪声声环境质量为好。与上年相比,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3.5分贝,未发生噪声等级变化。
四、土壤环境
2024年,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安全稳定。
五、生态环境
依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号)规定的生态环境质量(EQI)综合评价,2024年建湖县县生态质量指数(EQI)为 64.26,生态环境质量为“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