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0515-86153339(项目服务科)
EMAIL:jhsthjxm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高端乳基类食品项目
建设单位:汉云(江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建湖县经济开发区光明路9号
环评单位:高新技术经济区经五路6号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直接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池废气经“管道收集+水洗+生物滴滤”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废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系统。根据评价结论,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生产线物料压力输送废水、软水制备浓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CIP清洗废水、单机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锅炉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回转式格栅+气浮+水解酸化+A/O硝化反硝化,处理能力:1500t/d)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蒸汽冷凝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气处理设施、绿化使用后剩余部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污水一并接管至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降噪隔振措施,优先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设备采用隔震、减震措施,合理布局,规范操作,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一般固废的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