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付阳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十四五”时期是建湖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迎难而上、砥砺奋进,胜利完成“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综合实力显著跃升,发展动能竞相释放,城乡统筹稳步提升,生态优势不断彰显,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迈出新的坚实步伐。2025年,县政府锚定目标,履职尽责,勤勉务实,着力优化发展方式,着力强化体制机制,着力用心为企服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着力防范各类风险,各项事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江淮绿心新兴制造基地,生态宜居湿地文旅城市”功能定位,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县域经济实力、创新发展能级、美丽建湖品质、民生福祉水平、安全发展基础实现全面加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指出,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市委“四个三”工作布局,围绕县委“123”总体思路,切实做好打造工业强县、推动改革创新、促进城乡统筹、改善生态质量、落实普惠共享等工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开创建湖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关于建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建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建湖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了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关于制定建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和任务举措积极稳健可行,体现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要求,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在盐城考察时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加快建设江淮绿心、全力打造千亿之城,坚持向新攀高、向绿碳路、向美而行,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关于建湖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建湖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建湖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建湖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建湖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建湖县202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建湖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建湖县202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建湖县202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5年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县人民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锚定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县目标,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聚焦稳产保供,实现产能提升新突破;要聚焦产业发展,激发乡村经济新活力;要聚焦片区建设,重塑美丽乡村新面貌;要聚焦增收保障,绘就共同富裕新画卷,不断开创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迈上新台阶。
关于建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胡铭主任受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任务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建设江淮绿心、打造千亿之城”的发展目标,干字当头、奋发有为,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不断开创全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建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健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护航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忠诚履职、笃行实干,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湖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于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建湖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荣蓉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巩固、深化、提升中接续打造有内涵、有辨识度的检察工作品牌,以实干提质效、担当争一流的奋进姿态谱写江淮绿心千亿之城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