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建湖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建湖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单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含末位同分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和电话

盐城市建湖县应急管理局507会议室,地址:盐城市建湖县湖中南路333号,联系电话:0515-86239026。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参与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查询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学位查询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建湖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2.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关于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的处理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复审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5-86239026)。

六、关于复审对象的递补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若通过复审的人数仍达到规定比例(即有同分人员),则不需递补;若不足相应比例,且还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则递补到相应比例。

七、缴纳面试费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八、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经资格复审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2.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诚信考试的要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放弃岗位信息)通过电子信箱(jhaj2008@163.com)提出经本人确认的书面承诺。

3.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原则上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填写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3)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5.请所有参加面试人选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6.请考生随时关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jianhu.gov.cn/)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注:收到本通知的考生,请用报名手机号编辑手机短信“岗位代码+姓名+收到”发送至18051718089。


附件1:盐城市建湖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建湖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样表).docx

附件3:建湖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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